仲裁员

世界仲裁中心设立《仲裁员名册》,仲裁员由世界仲裁中心从法律、商务、建筑、金融、保险、航运、劳资、知识产权、新技术等领域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和良好声誉的专业人士中优选聘请,经考察列入名册。列入世界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中的仲裁员,须遵守独立、公正原则和世界仲裁中心制定的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及其他适用的仲裁法律法规,勤勉守时,公道办案。

按照《世界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员名册》之内或之外选定仲裁员,但中心主席指定仲裁员时应当在《仲裁员名册》内指定。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之外提出仲裁员人选的,该人选经中心主席确认后方可担任该案仲裁员。

世界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名册》,点击此处